最新!多个领域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12-30 14:28:45 作者: 战略前沿技术 来源: 战略前沿技术 分享至:
 近日,多个部委陆续发布各自领域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已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等16个与科技领域相关的政策文件,以下为通知的具体内容: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资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国防科工、矿山安监主管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开发银行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商务部等24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党委宣传、网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国资、广电、统计、移民管理、中医药、外汇、知识产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等部门制定了《“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 统计局 移民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pdf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农规发〔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划》任务落实。要目标同向,聚焦农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落实。资源同聚,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要向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聚集,发挥集合效应,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力量同汇,创新推进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日

附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农牧发〔20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畜牧兽医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日

附件:“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运发〔202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现将《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科技发〔202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邮政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现将《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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