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度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6-04-08 10:33:41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中国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分享至:

    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授权,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现开始受理2016年度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防腐蚀工程师(系列)技术资格认证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现正从事腐蚀科学与防腐蚀工程技术,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已获防腐蚀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者;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三年以上者;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技术资格两年以上者。


    2.在腐蚀与防护领域有较突出的业绩或科技成果获奖。


    3.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有科技著作和译著。


    申请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五年以上,具有履行相应职责能力,达到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2.具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主持过重大防腐蚀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一、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国家三等奖或部委颁发的一、二等奖两项以上主要贡献者。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已发表重要科技论文多篇或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著。


    所学专业非规定专业,或学历未满足,或工作年限未满足,但专业能力特别突出者,申请高级及以上级别水平评价时,可按破格受理。


    凡满足以上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2000字。重点介绍申请人自获现任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含有“单位推荐意见”,请交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原件1份)。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7份,含原件1份),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附学历和学位证明,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附上著作、译著、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6.推荐专家意见(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给出)。


    请申请人按以上要求将申请材料交学会资格认证中心,并等候答辩通知。学会资格认证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提交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并择期听取申请人答辩,申请人报告20分钟(申请人需将本人报告内容制成Power Point),答辩10分钟。最后由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由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通过资格认证者由学会颁发由中国科协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理完毕除存档所需外,其余材料保留一个月,过期销毁。答辩将于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本次申请高级技术资格认证的同志请将认证所需提供的各种资料于2016年6月10日前提交给学会资格认证中心,过时不予受理。资格认证费用:高级防腐蚀工程师认证费4000元/人,研究员级高级防腐蚀工程师认证费6000元/人。请汇入学会帐号:


    户  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帐  号:0200006209089135234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学院路30号


    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邮编:100083


    电话:010-62320080


    传真:010-82372305


    E-mail: mail@cscp.org.cn


    联系人:李久青、张小红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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