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推荐提名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12:07:27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分享至:

 学会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学会常务理事、企业理事会常务理事、各专业委员会:


为弘扬老一辈腐蚀与防护科学家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激励广大科技人员锐意进取、勇攀科学高峰,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自2015年起启动了“个人成就奖”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根据《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每两年评选一次。个人成就奖是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授予科技工作者的个人荣誉称号,也是为腐蚀与防护科技工作者树立的学习榜样。

根据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现就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的提名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奖励名额

(一)推荐渠道

个人成就奖候选人采用推荐提名制,不接受个人申请。候选人可由学会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学会常务理事、企业理事会常务理事提名产生,也可以由各专业委员会、学会秘书处推荐产生。

(二)奖励名额

1、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学术成就奖:不多于1人;

2、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工程技术成就奖:不多于1人;

3、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杰出青年学术成就奖:原则上不多于5人。

二、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学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原创性成果,对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力的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科学工作者。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中有重要的创见或发现,丰富或拓展了腐蚀与防护学科的理论,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并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

2、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应用基础研究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等,或获得重要发明和科研成果,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工程技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领域做出原创性成果,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国防工程做出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的中国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人员。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领域中,获得重大发明或技术进步,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国防建设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杰出青年学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做出重要成果,对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腐蚀与防护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履行会员义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中勇于探索,其研究成果已经在国内外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有影响力的论述,并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

2、在腐蚀与防护学科领域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等,获得发明专利,为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三、推荐材料报送

(一)个人成就奖的报送材料包括:

1、《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的电子版(word)及纸质材料(附件1);

2、 业绩证明目录的电子版(word)及纸质材料(附件2)。

(二)报送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报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四、评审

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个人成就奖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报送学会奖励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评审专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表决的方式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拟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0天无异议,且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拟获奖人同意后,由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并公告授予荣誉称号。 

五、颁奖

在第十一届全国腐蚀大会上,将对荣获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客观、准确,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推荐评审工作应按照《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请各推荐人、推荐部门应高度重视个人成就奖的推荐工作,认真进行提名推荐和材料的填写报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久青、朱立建

联系电话:010-82372305、010-62320080

电子邮箱:13263288805@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学会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学会常务理事、企业理事会常务理事、各专业委员会:

为弘扬老一辈腐蚀与防护科学家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激励广大科技人员锐意进取、勇攀科学高峰,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自2015年起启动了“个人成就奖”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根据《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每两年评选一次。个人成就奖是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授予科技工作者的个人荣誉称号,也是为腐蚀与防护科技工作者树立的学习榜样。

根据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现就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的提名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奖励名额

(一)推荐渠道

个人成就奖候选人采用推荐提名制,不接受个人申请。候选人可由学会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学会常务理事、企业理事会常务理事提名产生,也可以由各专业委员会、学会秘书处推荐产生。

(二)奖励名额

1、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学术成就奖:不多于1人;

2、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工程技术成就奖:不多于1人;

3、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杰出青年学术成就奖:原则上不多于5人。

二、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学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原创性成果,对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力的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科学工作者。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中有重要的创见或发现,丰富或拓展了腐蚀与防护学科的理论,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并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

2、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应用基础研究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等,或获得重要发明和科研成果,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最高工程技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领域做出原创性成果,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国防工程做出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的中国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人员。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领域中,获得重大发明或技术进步,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国家重点工程或国防建设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杰出青年学术成就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做出重要成果,对中国腐蚀与防护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腐蚀与防护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奖人应热爱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本学会会员且履行会员义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腐蚀与防护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中勇于探索,其研究成果已经在国内外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有影响力的论述,并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

2、在腐蚀与防护学科领域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等,获得发明专利,为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三、推荐材料报送

(一)个人成就奖的报送材料包括:

1、《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的电子版(word)及纸质材料(附件1);

2、 业绩证明目录的电子版(word)及纸质材料(附件2)。

(二)报送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报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四、评审

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个人成就奖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报送学会奖励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评审专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表决的方式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拟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0天无异议,且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拟获奖人同意后,由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并公告授予荣誉称号。 

五、颁奖

在第十一届全国腐蚀大会上,将对荣获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客观、准确,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推荐评审工作应按照《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请各推荐人、推荐部门应高度重视个人成就奖的推荐工作,认真进行提名推荐和材料的填写报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久青、朱立建

联系电话:010-82372305、010-62320080

电子邮箱:13263288805@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附件: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个人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业绩证明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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